108年5月10日立法院通過了刑法及刑法施行法的修正案,而總統已經於108年5月29日公布,所以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:「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,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。」自公布後三日生效(始日要算入),這些條文已於108年5月31日生效。
我們來看看新條文吧:
一、刑法
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/File/Doc/bcc7832f-b9cd-412d-bcc7-dd602b3ec00a
二、刑法施行法
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/File/Doc/28f7dea9-272e-44f1-ac54-a227662e5fd3